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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玛佛学院念经供养须知
                        

一、特殊经文仪轨简介


5.莲师心想事成仪轨-桑巴伦助玛
江玛佛学院每年神变月(藏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五)都共修桑巴伦助玛十万遍,从托嘎如意宝时代起至今从无间断,是具有巨大加持力之法。勤修此法可遣除各种违缘,加持各种善愿如意成就。

15.金刚乘根本誓言忏悔文
此文为托嘎如意宝-图登秋佩大堪布亲做,是江玛不共传承的忏悔文。

46.超度仪轨-金刚萨垛加持骨灰超度窍诀
此仪轨是以金刚萨垛为修法本尊的超度法。修法时须凭借亡者的骨灰为缘为其进行灌顶加持,修法中所用的坛城沙,由华智仁波切亲自加持使用并经历代江玛成就者无间断加持使用而传承至今。修法圆满后亡者骨灰将一分为二,一份用来制作擦擦(小佛像),一份置于江玛经堂长期诵经加持。
欲修此法者,需将亡者的骨灰取指甲盖大小(请切勿超过此大小,以免超度时用不完导致剩余骨灰难以安置,从而对亡者不敬),寄往如下地址:


四川甘孜州石渠县西区江玛佛学院 尔金收 邮编:627350


由于江玛地处偏远,汉地寄往上述地址的邮件包裹通常需要一个月才能到达。故欲修此法者须给学院预留足够时间。修此法必须以亡者骨灰为对境,故学院是在收到骨灰以后而不是在接到念经上报时安排超度。

52.炽燃法轮回遮仪轨
为避免某些已经发生过的障碍在类似机缘下再次发生,或为遣除某些具有遗传性的障碍,当勤修此法。这类障碍比较常见的有:
1、妇女怀孕时头胎曾夭折,为保二胎平安可修此法;
2、家族成员在相似年龄发生遗传性病障或寿障,如祖辈在60岁患中风,父辈在60岁亦患中风,为避免儿辈在60岁时也患中风可修此法;
3、周围的人连续遭遇同类的灾祸或障碍:如自己家住在河边,每年周围邻里都会有人溺水身亡;又如需开车前往某地,而此前该地已多次发生交通事故。为避免自己或自己的亲友遭遇此类障碍可修此法;
4、此法须在预期中的障碍发生前定期修持,每期修至少一次回遮(藏地通常以修十万遍为圆满一次回遮),直至安全渡过障碍期。如上例为避免儿辈中风,可从其57、58岁时开始每年修一次,直至平安渡过60岁。

 

二、汇款及告知方式


1、请将念经供养款项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行:农行石渠县支行营业部 户名: 尔金


卡号: 95599 8412 15738 75713


注:尔金为江玛佛学院僧人,由图登上师指定负责管理念经供养账户。

 

2、汇款后请将念经要求及汇款明细按以下格式发邮件到jiangma@126.com

汇款人

汇款时间

汇款行

念经回向人(为谁念诵)

经文编号

经文名称

念诵遍数

总金额

例1.为自己念诵

李明

2006-08-20

农行深圳分行太白支行

李明

2

大自在祈祷文

50万

501.6

例2.为他人念诵

李明

2007-01-15

农行北京石景山分理处

刘军

30

文殊心咒

2亿

200.3

上述内容请务必填写完整,以免造成无法统计。

3、由于账款查询只能查到汇款日期和金额,为避免多人同时汇入相同金额而导致账务核对不清,建议大家在汇款时多汇一个零头,如上例501.6元或200.3元,以方便区分。此零头部分将供养给江玛寺作为异地或跨行取款的手续费。

4、由于跨行汇款转账时间较长(需2-3天),故建议大家汇款时首选农业银行,一则汇费较低,二可实时到账,以便网站第一时间查收并反馈。

 

三、念经流程安排


1、念经者汇款后,请务必按 “二2”中的指定格式发邮件到 jiangma@126.com 告知全部具体信息;

2、江玛网站在查收到该款项已入账且数额无误后,即给发信人回信确认;

3、每月1日-15日期间的念经要求,将于该月16日前后上报学院;每月16日-该月底的念经要求,将于月底前后上报学院;每次上报后,网站将公布上报明细,以备查询(如有不便公开的信息,请在来信中说明);

4、学院在接到念经上报后,即根据要求安排念诵事宜,一般念诵可在半月内完成。特大数量或篇幅的念诵,如诵大藏经,需时较久,其完成时间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

5、根据本流程安排,从确认汇款到完成念诵,一般需要1个月的时间。因此暂时不能满足特别紧急的念诵要求。请大家在决定念经前充分考虑此念诵周期。

特别说明:本网站所列各种经咒仪轨,除15、46两项在江玛佛学院以外的寺庙较为少见外,其他各类经咒仪轨在藏地各教派寺庙均有修诵。故大家亦可以此目录作为参考请其他寺庙代为修诵。只要发心清净如法,功德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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